根据《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工作的通知》,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评审,现公示2023年广东省户籍家庭经济困难本科新生资助拟推荐名单如下,见附件。
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学生必须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如推荐学生最终没有通过困难认定,将取消推荐。
公示期自2023年10月4日至10月6日上午10:00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实名书面形式向唐老师反映,匿名反映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020-38297025
联系地址:资环院楼123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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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