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导师、同学:
根据学校通知,我院将开展2023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申请者需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填写学业奖学金申请表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一、参评对象:
2021级、2022级和2023级全日制非定向和非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外国留学生除外);
二、评选程序:
评选工作由各班班委组织汇总后对申请者的实际情况进行考核和初步筛选。学院负责研究生工作的辅导员、学院研究生团总支、研究生会和各班班干、学生代表预审。评审工作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组长,成员由学院党政领导、辅导员、研究生导师代表和研究生代表组成审核预审结果。公示评定结果并征求意见。获奖同学按要求填写存档材料,学院评选委员会签署意见,报学校审核。
三、时间安排与工作要求
按照《9999js金沙老品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工作细则》,学生将《自评表》、《加分项明细表》(该表仅限新生)和所有纸质证明材料复印件(按顺序整理)上交各班,各班9月15日17:00点前完成班级初审,以班级为单位交至学院102。学院组织第二轮审核,预计9月22日公示名单。学生根据公示结果填写《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表》交由导师审核、签字,最终各班收齐后于9月26日下午16:00前上交至102办公室。
特别提醒:
1. 2021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比例为20%、50%、30%;2022级、2023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比例为20%、30%、50%。
2. 评审年度受到学校通报批评以上(含通报批评)处理或处分,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参评学年度课程考试有一门以上(含一门)不及格,休学、保留学籍及经学校批准复学不满半年等情况的,不具备参评条件。
3. 一年级新生所有加分证明材料落款为本科或硕士期间;二年级的落款需为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三年级落款从2022年9月1日起即可,不限截止时间;自评的加分项目在9月15日提交到学院后不再给予增补。
联系人:莫芷颐 蔡炫
联系电话和邮箱:13688864275;142716321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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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