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阶段”工作的通知》和《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华南农办〔2021〕55号),为做好我院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推荐阶段”的工作,经学校2023年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按照学校通知要求,学院成立2023年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本学院的推免工作,成员如下:
组长:李永涛
成员:方秋中、蔡昆争、田江、彭桂香、余光伟、舒迎花、王金祥、张 瑞、闫莹莹、叶昶
推免生监督员:周艳华
二、推免生基本条件
(一)经学院初审为每年研究生招生报名阶段开始时已进入本科最后一学年学习的学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专业研究能力,学习刻苦、勤奋、成绩优秀,富有上进心和团结合作精神;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行为;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五)补考或重修后无不及格成绩;
(六)推免生的学业要求:
(1)前三学年(五年制的前四学年)学业平均学分绩点(GPA)在3.20以上(含3.20),且排名位列本专业前50%以内(特色教学班除外)。
(2)非英语专业推免生的全国大学英语四级统考成绩不低于425分(艺术类学生英语应用能力A成绩达合格以上或全国大学英语四级统考成绩不低于425分);英语类专业推免生的英语专业四级统测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
(七)推免生除具备上述条件外,应参加专业的综合排名,综合排名成绩由学业成绩(占80%)和综合测评成绩(含思想品德、学业竞赛、科研成果等,占20%)组成。具体安排如下:
1.学业成绩计算方法:
学业成绩=[(前三年学业平均学分绩点-1)*10+60]*80%
2.综合测评成绩按如下方法进行核算:
综合测评成绩=[(大一综测分数-大一综测中算入的智育基础分)+(大二综测分数-大二综测中算入的智育基础分)]*20%
三、推免生名额分配
(一)推免生指标分配原则
1. 充分发挥推免政策在选拔和培养国家发展战略急需高层次人才方面的引导和激励作用。
2. 从国家需要出发,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优先支持国家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重大科研任务攻关以及“双一流”学科建设,确定本校重点支持和倾斜的专业范围。
(二)推免生指标分配情况
学校下达给我院2023年推免生名额为23人,其中分配给学院非丁颖班(特色班)名额8人,国家基础学科及战略学科(双碳战略)的名额3人,国家级一流专业生态学、环境工程各3人,双一流支撑学科(学院)6人。暂定在一般推免生各专业的推免名额:
专业 | 推免指标 |
测绘工程 | 2 |
地理信息科学 | 3 |
环境工程 | 5 |
环境科学 | 3 |
生态学 | 5 |
资源环境科学 | 5 |
总计 | 23 |
注:按照学校通知要求,学术特长生指标不能超过非单列指标的10%,故我院今年无学术特长生指标。学院也将结合遴选结果对各专业推免指标进行适当调整。
四、推免生遴选推荐
(一)工作原则
1. 推荐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严格遵守推免程序。加强组织领导,严慎细实做好推免各方面工作;健全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
2.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加强品德考察。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和录取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要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学生在学期间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
3. 坚持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引导全面发展。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加强专业素养、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综合评价,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二)工作程序
1.学生报名申请
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教务系统(http://jwxt.scau.edu.cn/)研究生推免模块进行网上报名(提交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填写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保存并提交操作,打印《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报名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签名确认,在审核表右上角手写标注推免类别为“一般推免”,附相关证明材料交所在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学生需同时完成线上报名和线下材料提交,未按时按规定完成报名申请者视为报名无效。
2.公布候选人名单
学院将符合推免资格的申请人按照前三学年(五年制的前四学年)平均学分绩点排序,按照推荐名额1:2的比例拟定入围推免的候选人名单,并予公布。
3. 确定推荐名单
学院将本院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按事先公布的规则进行综合评价并排序,按学校下达推免指标的1.2倍确定初选名单(按分配指标确定正式推荐名单,按分配指标的0.2倍确定候补推荐名单,候补名单按学院排序)。推荐工作须按规范严格操作,工作程序要公开透明,推荐过程中的各项原始材料备查。
4. 学院公示
学院推荐的推免生名单按专业或按学院综合排名(含候补)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公示开始日期不得晚于9月16日)。
(三)时间安排
1.9月9日,学校发推免工作通知
2.9月10日,学院公布推免工作方案
3.9月11日00:00-12日24:00,学生报名(线上报名线下提交材料均需完成方为报名有效,线下提交必须在9月13日12:00前完成);填写附件1、附件2并附上所需推免类别的证明材料于9月13日上午9:00-11:00上交纸质材料到院楼123办公室叶昶老师处,并同时发送电子版到2535491464@qq.com(邮件名应如:2023届**专业*班张三推免申报材料,命名不规范者不接收材料)。
4.9月13-16日,由学院完成遴选、推荐及公示;
(1)学院对报名学生材料进行初审,审查报名资格条件,9月14日确定入围推免的候选人名单。
(2)9月14日-9月16日,学院在院网公示推荐的推免生名单。
5.9月17日12:00前,学院报送审核表、成绩卡及汇总表,综合评价材料以及学院收到投诉及处理情况材料;
6.9月18-19日,本科生院复核推免学生名单及学院报送材料、撰写上会报告;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审定获得推免资格学生名单。
7.9月19-25日,学校公示获得推免资格学生名单,并将数据报教育部相关信息平台;
8.9月28日起,推免生报名、确认复试,进入“接收阶段”。
注意事项:学生申请参加推免生遴选的,应当自愿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学生无故不在规定期限内或不按照规定方式申请的,或者不提交申请材料的,视为放弃申请。学生提交申请材料后,推免工作小组认为材料有瑕疵的,可以要求当事学生补正,当事学生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按照规定方式补正;当事学生无故不按照规定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
五、其它事项
(一)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涉及到学生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学生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各时间节点完成材料的整理与提交。
(二)学院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特殊学术专长认定可由学院组织专家审核小组答辩认定。
(三)留学生、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国际班、中外合作办学学生不列入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范围。
(四)推免生可在“推免服务系统”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进入“接收阶段”的流程。具体“接收阶段”的工作安排详见学校研究生院招生科的通知,或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中查询各接收单位的信息。
(五)推荐为免试研究生的学生(在被相关学校录取后),须签写《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承诺书》,不得中途放弃推免生资格,不得再申请出国留学、参加就业派遣等,否则自负违约责任。
(六)推免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并以公文通知接收单位。
1. 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 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3. 第四学年(五年制的为第五学年)的学业平均学分绩点(GPA)低于3.20以及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不到良好者;
4. 毕业时未获得学士学位的。
六、监督管理
如学生对推免生工作有异议,可实名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反映。申诉邮箱:2535491464@qq.com
如有疑问,可向9999js金沙老品牌叶昶老师咨询
电话:020-38297025
地点:9999js金沙老品牌院楼123
附件2 附件2 学院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报名资格汇总表.xlsx
关于做好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阶段”工作的通知
https://jwc.scau.edu.cn/2022/0909/c12020a323736/page.htm